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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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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3-01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公 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价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前身是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 10 月26 日。 2009 年9 月,以沂源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为基础进行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000 万元。 2011 年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02 号文核准,公司 以向询价对象网下配售与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 1,3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5,350 万元。2011 年7 月22 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37032322800489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 年5 月16 日,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1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5,3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5,35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6 股,共计转增3,21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加至8,560 万股。2012 年7 月16 日,公司201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PVC 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分为PVC 加工 1 助剂及抗冲改性剂两大类,包括ACR 抗冲改性剂、ACR 加工助剂及MBS 抗冲改性 剂。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仕斌 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沂源县经济开发区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塑料助剂。 二、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为了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并结合自身实 际制定了包含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工作 中严格遵循,并不断补充、修改,使其趋于完善。公司充分利用了目标管理、制 度控制、过程控制、程序控制和监督控制方法,达到了公司守法运行及对保护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目的。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基本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内部控制制度约束公司内部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 制度的权利; 3、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部门 和岗位,并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4、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明确, 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 5、内部控制制度兼顾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近的控制 效果; 6、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 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结构,形成科学管理的权力机制、 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健康运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 4、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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