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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税征收管理法.ppt

发布:2018-10-15约小于1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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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概述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了解) 第二节 税收管理(熟悉) 第三节 税款征收(掌握) 第四节 税务检查(了解) 第五节 法律责任(掌握) 第六节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第七节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概述 程序法 17章3-5分+18章1-3分 记忆性知识,平时通读,联想理解,考前突击记忆 法律责任及偷漏税问题重点掌握 主要内容 留意 留意知识点 涉时间 涉地点确定 涉身份(扣缴义务人、非正常户等) 涉证件(外管证、税务登记证等) 延期缴纳、滞纳金 涉适用范围 第五节 法律责任 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 50%以上3倍以下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的,追缴+扣缴义务人罚款。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税务代理人罚款 50%以上5倍以下  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构成犯罪追刑责。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少缴=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罚款  欠缴,转移隐匿财产,妨碍追缴=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少缴=限期缴纳,逾期强制追缴+罚款。 偷税处罚 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纳税人偷税=追缴+滞纳金+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同上 * * 偷税比例=偷税税额/应纳税额×100% 应纳税额指纳税人应缴的各种税,包括纳税人偷税未缴,以及正常应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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