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793-2019 苦参种子标准规范.docx
ICS65.020B38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793—2019
苦参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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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发布2019-08-25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1793—2019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质量要求 2
5检验方法 3
6检验规则 4
7复验 4
8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4
DB14/T1793—2019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香串、吕鼎豪、董晓丽、张文静、李树奇、张豆豆、曲继旭、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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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种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苦参种子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苦参种子的生产、销售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43.2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扦样
GB/T3543.3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
GB/T3543.4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
GB/T3543.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GB/T3543.6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
GB/T3543.7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其他项目检测GB/T7414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
GB/T7415农作物种子贮藏
GB20464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3.1
苦参种子
豆科槐属植物苦参(SophoraflavescensAit)的种子。3.2
扦样
从种子批中随机扦取一定重量且有代表性的供检样品。3.3
净度
种子清洁干净的程度,即样品中除去杂质和其他植物种子后,留下的本药材净种子的重量占供检样品总重量的百分率。
种子净度(%)=(净种子重量/供检样品总重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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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千粒重
国家标准规定水分的1000粒种子的重量,以克为单位。3.5
发芽率
在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内,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检种子数的百分率。发芽率(%)=(正常发芽种子数/供检种子数)×100%
3.6
发芽势
从培养开始到发芽高峰时段内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检种子数的百分率。发芽势(%)=(高峰时段内正常发芽种子数/供检种子数)×100%
3.7
水分
按规定程序把种子样品烘干处理,用烘干后失去重量占供检样品原始重量的百分率表示。种子水分(%)=[(样品的烘前重量-样品的烘后重量)/样品的烘前重量]×100%
4质量要求
4.1外观性状
种皮淡褐色至深褐色,近平滑稍有光泽。种子椭球状或倒卵圆形,顶端与背部凸圆,下端略尖。顶部常附着灰色絮状物,腹面斜截扁平,种脐位于腹面斜截处,长椭圆形,中央凹陷,大而明显,脐缘轮状突出,背腹面种脊突起明显,从种脐处将种皮环分为两部分。种子横切面近圆形,无胚乳,子叶肥厚,黄白色,纵切面中胚发育完全,胚芽、胚轴胚根在一条直线上。种子长度为4.40mm~8.00mm,种子宽度为3.20mm~4.35mm,种子厚度2.40mm~4.55mm,长宽比为1.05:1.95,苦参种子外观图见图1。
图1苦参种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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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种子质量分级
以种子净度、千粒重、水分、发芽率、发芽势为依据进行质量分级,种子分级标准见表1。表1苦参种子分级标准
指标
分级标准
Ⅰ级
Ⅱ级
净度(%)
≥97.0
≥97.0
千粒重(g)
≥49.0
≥43.0
水分(%)
≤11.0
≤11.0
发芽率(%)
≥80.0
≥60.0
发芽势(%)
≥70.0
≥50.0
5检验方法
5.1扦样
5.1.1种子批的最大重量为20000kg。
5.1.2送验样品的最小重量为1000g。
5.1.3净度分析试样最小重量为130g,含水量测定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