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录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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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办法及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实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目的
????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主要是结合专业特色和特点考察考生的知识水平、专业兴趣、科研创新能力等。
二、复试形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种,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见《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复试成绩计分办法
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分值比例艺术美学美学原理40%
综合素质测试5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艺术史中国艺术史40%
综合素质测试5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音乐文学音乐文学40%
综合素质测试5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艺术传播学艺术传播原理40%
综合素质测试5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命题写作40%
专业综合知识5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中国音乐史
西方音乐史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民族音乐学专业理论笔试80%
面试(演奏或演唱、口试)1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艺术文献编译(音乐)中西音乐文献翻译(笔试)80%
面试(A、英语口译,B、演唱或演奏)1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作曲、和声、复调、曲式、配器、专业课程综合测试85%
钢琴加试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电子音乐作曲、新媒体音乐、影视音乐创作理论笔试85%
钢琴(乐器)加试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视唱练耳专业课程综合测试35%
视唱练耳50%
钢琴加试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指挥指挥排练计划20%
双钢琴排练10%
指挥50%
[(视唱+练耳)50%]*5%
钢琴加试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中国乐器、高师器乐教学主科85%
[(视唱+练耳)50%]*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高师声乐教学
声乐(美声、民族)主科80%
钢琴加试5%
[(视唱+练耳)50%]*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声乐(流行)主科80%
即兴演唱1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高师音乐理论教学(音乐教学法)音乐教学法(笔试)80%
面试(演奏或演唱或自弹自唱、说课、口试)1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高师音乐理论教学(音乐美育理论)音乐美育理论(笔试)80%
面试(演奏或演唱或自弹自唱、口试)1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高师音乐理论教学(音乐课程与教学研究)多声部音乐写作与分析(笔试)80%
面试(演奏与自弹自唱)1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提琴制作提琴制作85%
[(视唱+练耳)50%]*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中国乐器研制乐器演奏85%
[(视唱+练耳)50%]*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舞蹈(教育与教学研究)中国古典舞教学组合案例分析(笔试)50%
舞蹈表演4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舞蹈(中国古典舞研究)中国古典舞身韵教学组合案例分析(笔试)50%
舞蹈表演40%
外语听力及口语10%美术类各专业1、美术理论
专业美术史60%
专业论文25%
面试5%
外语听力及口语10%
2、其余各专业方向
专业设计(创作)60%
专业论文25%
面试5%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学科教学(音乐)1、艺术教育综合理论(笔试)50%
2、面试40%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公共管理1、专业基础理论(笔试)50%
2、思想政治理论30%
3、面试10%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乙肝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
五、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复试期间加强对考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特别将考生诚信考试情况作为这部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坚持“按须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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