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武汉音乐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发布:2017-04-19约5.01万字共1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武汉音乐学院 201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学位)、“音乐”(专业学位)学科(领域)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表演、创作、制作、管理 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1、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 3 年)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专业 备注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计算机音乐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学 (130200) 各专业方向下设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 (13) (1302) 音乐教育 试各科目分值比例等见附件;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 音乐表演与教学 发布。 舞蹈表演与教育 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03) (0305) (030505)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 3 年)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领域 二级学科/领域 专业 备注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各专业方向下设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 艺术学 艺术 音乐 计算机音乐 试各科目分值比例等见附件;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 (13) (1351) (135101) 音乐表演与教学 发布。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