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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版GSP首营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doc

发布:2017-08-11约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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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版GSP首营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GSP》或《GMP》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最新年检)复印件: 特殊管理药品首营企业的申请,需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 省、自治区、直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合法资格的批准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品种等相关内容 5.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在采购前,要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6.销售人员上岗证书、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7.《首营企业概况调查表》;8.《供货企业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确认表》: 9.相关原印章备案、随货同行单(票)样张: 10开户许可证(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11.质量保证协议原则上使用国控公司的版本,如对方提供的质量保证协议应具有以下内容:a)明确双方质量责任;b)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c)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d)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规定: e)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f)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g)质保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二年且不超过许可证有效期; 以上资料需加盖企业原印章,且在有效期内。 二、新版GSP首营品种所需提供的资料: 1.《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GMP》的复印; 2.法定的药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及药品生产批件复印件,补充批件复印件, 3.药品的质量标准和省级或市级药检:(及有效期内厂检,胶囊剂需提供合格的铬检验报告单或药检单中有铬检测项) 4.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件,备案件或样稿复印件;(带说明书实物样盒(商业批发企业供货可提供实样复印件) 5.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有合法授权的批签发证明: 6.OTC品种除上述资料外,有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的也需提供,近年新增的OTC品种如确无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的,需提供转为OTC的药监依据(如国家局通知或公告等): 7.注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包括商品续展证明、核准转认证明) 以上资料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且在有效期内。(药检单为质管章) 7,物价批准文件 8,药品专利产品标志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9,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复印件。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文中提到的GSP要求均依据卫生部令第90号。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GSP要求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增殖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应符合GSP要求。 三、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质量标准以《中国药典》及部颁标准为准;药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供应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符合GSP要求的产品资料。 五、甲方应当提供所销售药品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乙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所提供的药品,如产品的质量标准或包装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整件包装内均应附产品合格证,若为拼箱,应在包装箱上做出醒目的拼箱标志。 八、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为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时,应保证监管条码的清晰可辩性,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九、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药品,乙方在按照GSP要求进行储存管理的情况下,有效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应当按GSP要求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配送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 (1)甲方药品出库时应当附符合GSP要求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印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在约定时限内将药品送到乙方所在地。 (2)甲方应采用与被运输药品相适应的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并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的要求搬运、装卸药品,以保证药品在运输途中不被污染、损坏和丢失。 (3)甲方应当根据药品的温度控制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冷冻措施。运输过程中,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冰袋、冰排等蓄冷剂,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4)甲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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