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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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
法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务服务 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
作人员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 高工作
效率 ,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
一 、考核范围
进驻 中心的各部 门窗 口单位 含(审批科 )及其工作人员
(在 中心窗 口工作未满6 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
二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对窗 口单位的考核分为组织领导、项 目进驻、项 目办理、
工作纪律、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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