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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PDF

发布:2018-11-14约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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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86(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Office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Tel : +86(10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号院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3-9 层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86(10 邮政编码:100077 Post Code:100077 Fax: +86(10 关于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0232 号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 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2012 年12 月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 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集团201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集团2012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1 本审核报告仅供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岑敬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琼 2013 年3 月5 日 2 附表 上市公司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2 年期初 2012 年期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2 年度占用 2012 年度偿还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类别 占用资金余 末占用资 占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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