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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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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资 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公司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和其他支出,代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 1 公告编号:2017-011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公司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 提供情况下提供资金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使用资金等占用情 形。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 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 款;(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五)代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偿还债务;(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 照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 (试行)》、《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进行决策和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 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 2 公告编号:2017-011 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向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 机制。 第三章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第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九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 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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