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00学年度南区国中技艺教育学程学生技艺竞赛实施 - 海佃国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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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0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學生-農業職群【蔬菜栽培】技藝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95年9月27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50140239C號令修正「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97年2月15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70500241C號令修正「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
三、100年9月28日臺南市100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技藝競賽工作籌備會決議辦理。
貳、目的:
一、加強學生學習動機與興趣,增進學習成效及提昇技能水準。
二、提升學生問題解決,跨領域技能等能力的培養,建立學生的自我成就感。
三、藉由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技藝競賽活動相互觀摩,並分享教學經驗,提昇教學品質。
四、由競賽活動,使競賽成績優異學生,經由技優學生甄保入學辦法升讀高中職校,擴大學生進路發展管道,以吸引更多有職業性向的學生參與。
叄、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伍、承辦單位:市立永康國中、國立曾文農工
陸、競賽日期、地點:
一、日期:101年3月14日(星期三)。
二、地點:國立曾文農工
柒、參加對象及資格:以100學年度第一學期選讀技藝教育學程「農業職群」之國中九年級學生。
捌、報名方式:
一、各校於報名期間內向各職群辦理職校統一報名,報名截止日後不得更改。
二、各職群之主題參加人數以各校每職群參與人數之15%為原則,人數無法整除者以四捨五入計算。
玖、報名日期:自101年2月6日(星期一)至101年2月15日止(星期三)。
參加競賽各國中應將參賽學生報名表及報名名冊填妥核章後,郵寄(郵戳為憑,未於期限內報名者,視同放棄參賽,不再遞補)及傳真:
國立曾文農工 實習處 實用技能組長 黃識融組長 t2802@.tw ; n5723385@.tw
校址:(721)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1號
電話:(06)5713555(直撥) (06)5721137轉605
傳真:(06)5710593 網址:.tw
拾、競賽職群、辦理地點及日期:依臺南市府核定100學年度上學期各國中開設班別
(職群)為辦理競賽之主題。
職群別 競賽主題 承辦學校 辦理地點 辦理日期 農業 蔬菜栽培 永康國中
國立曾文農工 國立曾文農工
園藝科 101年3月14日 拾壹、競賽方式:
一、競賽採個人組比賽方式,競賽成績採學科和術科合併計算,其中ㄧ科缺考或零分則不予錄取。
二、同分者以術科主題表現得分高者為優先,分項配分高低等之順序,取較高者為優先;若該項仍同分,則依學科成績排序該項競賽名次。
三、競賽進行時全程錄影,並於競賽完成後安排學生與作品一起拍照存查,並公開展示成品。
拾貳、命題範圍:
一、學科(佔20%):
1、由市內與國中合作開設技藝學程高中職授課教師共同命題,並選出200題作為題庫於101年2月6日公告於海佃國中網站。競賽時,再由題庫中抽出50題應考,時間為30分鐘。
2、命題以各職群概論為出題範圍。
二、術科(佔80%):
由各職群承辦學校依職群學習主題選定一個主題為命題範圍,為求「加深」之職業試探思維,應以各學習主題內較基礎之內容為命題方向。術科試題於競賽前2週抽籤,並公告於海佃國中網站。
拾參、評審:
由各職群/主題承辦學校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工作。每一職群主題以3名為原則,評審委員之聘任應注意迴避原則。
一、評審人員由承辦學校遴聘3位未與本市國中合作學校且具專業資格之教師、專家擔任。
二、評審標準由評審人員於評審會議中訂定之。
三、如對評審結果有爭議,需於成績公佈當日當場立即提出異議,由競賽職群主題監評長重新審查後公布。
拾肆、獎勵:
一、學生:
各職群主題錄取第一名至第六名及佳作若干,得獎總數以該職群或主題參賽人數百分之30為上限。參與競賽獲獎學生頒發獎狀,並於獎狀內註記職群及主題名稱及獲得之獎項、名次。於不限制分發區域下,得輔導分發升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或依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規定進入高中職就讀。
二、承辦單位人員及獲佳作以上之指導教師,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各承辦單位從優敘獎。
拾伍、競賽成果發表方式:
學生競賽獲獎之獎項與作品(實物、照片或影片等),將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0學年度技藝教育成果展」典禮上公開頒發及展示。
拾陸、經費來源:
辦理本競賽活動所需經費依規定編列,呈報教育部及臺南市政府核予補助。
拾柒、參與競賽之帶隊教師,請學校惠予公假登記;若晚上參加成績確認會議之帶隊教師,得以補假。
拾捌、本計畫經臺南市政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未盡事宜另訂之。
臺南市100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學生技藝競賽-農業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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