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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保险1技巧.ppt

发布:2016-07-26约4.18千字共11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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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沉没;/v_show/id_XMTYxNTkxMg==.html;;/nz/pdhjzh/index.shtml; ; ; ; ;基本原则;; 劳合社在与该商人商议保险合同时,指出该批工艺品的估价太高,要求投保人降低其投保的保险金额。但由于该商人不愿,最终因双方在保险金额的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保险合同没能够确立。 过了几年,该美国商人以相同的标的、同样的保险金额和相同的目的地再次向一家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但在商议有关保险合同内容时,投保人没有将曾经遭劳合社拒保一事告知保险公司。; 后船舶在大海航行时触礁沉没。于是该商人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调查事实经过后得知该商人曾经遭劳合社拒保过,但未告知,于是拒赔。法院最终支持了保险公司。 ; ;(5)代位追偿原则; 例如,甲公司以FOB价格条件进口一批玉米??与承运人A船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甲为保障该批货物的安全,又与保险公司B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投保险种为一切险,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为102万美元。后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遭遇意外,货物遭到海水湿损,货损比例为40%,损失十分惨重。 经各方的联合勘察,货物遭遇海水湿损的近因是由于船舶仓盖严重腐烂, ; 稍遇一般大浪就导致海水的大量涌入,属于船舶不适航,承运人不能享受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免责条款,必须担违反运输合同的赔偿责任。而由于甲已就该批货物向B投保一切险,海水湿损属于保单承保的范围。所以甲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求得利益的补偿。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扣除0.5%的正常途耗后,向甲赔偿(40%-0.5%)×102=40.29万美元。 ; 然后必须根据代位求偿原则的规定,B取得向违反运输合同的A的追偿权,形式是由甲签署一份B开出的代位书(又称为权益转让书),代位书的取得标志着保险人已取得代位求偿权,可以正式向A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追偿。;代位追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种类; ; ; ;;全部损失;全部损失;;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常见共同海损的类型;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例3;;分析;费用;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全图; ;第三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保险条款CIC); ;平安险责任范围(上)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 F. P. A.);平安险责任范围(下)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 F. P. A.);思考; ; ;;;;一般附加险 (General Additional Risk); ; ; ; ; ; ; ; ; ; ;4) 偷窃提货不着险、钩损险、战争险、罢工险.;;案例分析; ;; ;; ; ;;案例7分析:承保责任起讫期限;“仓对仓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 ; ; ;风险条款 共同海损 船舶互撞条款;;;; ; ;被保险人的义务; ; ; ; ; ;;;;; ;出口投保考虑因素; ; ; ; ;对易碎和易短量货物的索赔;代位追偿 (subrogation); ;海运进口货物预约保险;保险案例9(1);保险案例9(2);保险案例9分析;case4、有一载货的海轮,在航行中,不幸触礁,船身撞穿一个大洞,随即海水大量涌入,不仅使一部分货物遭到严重的水渍损失,而且船舶由于海水大量涌入,随时有沉没的危险,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立即下令将船舶驶上附近的浅滩,采取有意搁浅而避免船舶下沉的危险。试问在上述事故中,出现的下列三种情况,即(1)因触礁,船身撞穿一个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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