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的音乐教学思考正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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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背景下的音乐课堂思考
越秀区教育发展中心 陈锦莹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2、强调音乐实践, 鼓励音乐创造
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
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5、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1、教师知识面不够宽广,缺乏综合音乐教学能力
2,抓住教改的壳,摒弃了音乐的魂
3,教学过程中教师包办得多,学生参与学习的机会少
4,问题的设计与实施随意,没有突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新版新课程标准带来课堂教学的反思
1、在这些变化中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什么?
2、如何理解这些变化?
新课标中最值得关注的有5个方面
1、课程”总目标“的变化,加写了”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这段话外,新加写的“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
这段文化的内容之所以值得关注,是因为它包含了”实验稿“中缺失的这样一组重要的关键词:音乐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文化视野、音乐听觉、音乐素养,这表明学生对“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并掌握”,被明确纳入课程”总目标“,这不仅充实和完善了音乐课程”总目标“的内涵,使课程目标的表述更全面、更准确,而且将包括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内的各种音乐能力,与形成学生”基本的音乐素养“直接关联。
2、对课程核心理念——”音乐审美”内涵的新界定。由于“实验稿”对这一核心理念缺少必要阐释,在一定程度上给这一重要理念的解毒带来差异并引出一些质疑的声音。解读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将“音乐审美”内涵局限于审美主体(学校中的音乐学习者)对审美对象(音乐作品或音乐事象)的单向体验。
何为音乐审美?
音乐审美必备的条件:
首先要有美的音乐,美的音乐通过学生会听音乐的耳朵感受到、感悟到音乐美的真谛。产生与音乐相对应的情感反应。然后陶醉于音乐中,让音乐沁入心肺,渗入灵魂,久之就会对音乐产生兴趣。
音乐审美、知识技能与音乐的兴趣这三者是不可分的。这是音乐的自然规律。若违反这个规律,那就会在音乐教学中将学生引入歧途。
整体结构图
美的音乐
传入
会听音乐的耳朵
灵敏的听觉
音的高低
节奏的长短
速度的快慢
音色的变幻
音乐的结构
分
辨
出
感受到美的音乐,感悟到音乐中的内涵。
有鉴于此,“2011年版”音乐课标将“音乐审美”内涵的指向明确界定为:“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并阐述了界定这一内涵的依据:“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
3、将“实验稿”中“提倡学科综合”的课程理念,改为“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做出这样的变化,是由于不设前提、不加限定的“提倡学科综合”,在音乐课改实验初期,部分学校的音乐课被上成了历史课、地理课、美术课或一般的课外游戏,失却音乐本体,成为其他学科的附属。
针对这一实践误区,“2011年版”音乐课标增写了一段“突出音乐特点”的文字:“音乐是听觉艺术,学生主要通过听觉活动感受与体验音乐。音乐音响随时间的流动而展现,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形,然而它又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各种文化艺术有着紧密的联系,这就为学生感受、表现音乐和想象力、创造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而自由的空间,同时,也要关注音乐艺术的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并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4、教学领域“感受与鉴赏”改为“感受与欣赏”,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变化,但含义深刻。
其一,在音乐聆听活动中将小学、初中和高中、大学的层次要求分开来。由于文化认知和生活经验的差别,小学生、初中生的音乐聆听多为感性体验,难于进入理性鉴别与分析的层面,故定位为“感受与欣赏”是自然而合理的。随着文化认知水平的提高,对高中和大学生的音乐聆听活动,提出具有文化含量的“鉴赏”要求,表明艺术欣赏层次的提升。“欣赏”与“鉴赏”一字的区别,是对近百年来小学与初中音乐课“欣赏”教学活动传统名称的回归。
其二,“鉴赏”改为“欣赏”,使“感受与欣赏”教学领域回归到适合学生学习接受的合理教学区间,免去了对学生在这一教学领域的过高要求,降低了教学操作难度,这就意味着为其他教学领域——特别是对最便于在中小学音乐课堂实施的演唱教学(包括合唱),留出了更多的教学空间,使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教学内容,形式与水平要求更趋于合理。
5、“背唱中国民歌”和“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的教学内容,是音乐课程对学生提出的新要求。背唱短小的民歌(每学年1—2首)和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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