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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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二零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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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战略管理机构 3
第三章 战略规划的编制 4
第四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 5
第五章 战略规划的评价和调整 6
第六章 附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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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管理
工作,保证各业务单位与公司战略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指导各级战略管理单位
和部门规范开展战略管理工作,提高战略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第2 号-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战略,是指企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
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 公司制定与实施战略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缺乏明确的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难以形
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二)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
张,甚至经营失败。
(三)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和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业务单位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战略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的战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 公司战略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管理工
作组和各业务单位。公司战略管理组织体系是自上而下的垂直型四级组织体系:
董事会是战略决策层,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决策支持层,战略管理工作组是组织
管理层,各业务单位是实施执行层。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明确提出公司的使命和愿景,确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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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和发展目标,确定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审批和签发公司战略规划。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评审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项目,
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决策建议,负责指导战略管理工作组开展战略规划编制、
战略实施和战略评价等战略管理工作。
第九条 战略管理工作组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战略管理日常
工作。战略管理工作组的工作机构是战略投资部,在战略管理工作组的领导下执
行具体工作。战略管理工作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编制战略管理流程、讨论战略管理方法、完善相关制度;
(二)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战略规划;
(三)负责监控与分析公司战略执行和完成情况;
(四)负责组织公司战略信息情报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战略决策的研究与咨询。
第十条 各业务单位依据公司战略举措,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定期反馈战略
规划执行情况,完成战略规划分解目标。
第三章 战略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 战略规划是公司为谋求长远生存与发展所做出的具有全局性、方
向性、长期性的资源统筹规划与行动的系统安排,其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公司使命、
描绘发展愿景、确定中长期发展目标、选择战略路径与行动策略、优化配置组织
资源、统筹推动战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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