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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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5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2016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和法人治理情况,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的前提下,对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公
司核销坏帐损失、利润分配方案、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修订高管人员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和 1 次年度股东会,公司 3 名
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并均列席了年度股
东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 (次)式参加会 (次) (次)
(含通讯表决) 议(次)
李业 5 2 3 0 0
李映照 5 1 3 1 0
1
沈忆勇 5 2 3 0 0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次数 1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
和经营情况,并通过有效途径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
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能够有效弥补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资
金不足。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不再是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由于该公司经
营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2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核销坏帐损失的报告》、《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时,发表意见如下:
①《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
真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查核实,情况如下: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
公司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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