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第九章 国际投资法详解.ppt

发布:2016-03-08约4.86千字共4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司法考试大纲 国际投资法的概念、渊源及形式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国际投资性公约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与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举办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 法律性质:股份式合营企业 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 合作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经济实体。 第八条 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资企业法 组织形式: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八条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实施细则 (三)限制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 二、资本输出国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一、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协定   双边投资条约是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之间签订的,旨在鼓励、保护及促进两国间私人直接投资活动的双边协定与条约之总称。 (一)双边投资条约的类型  1、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2、投资保证协定  3、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 (二)双边投资协定的内容  1、受保护的投资者和投资  2、关于外国投资的待遇   3、关于政治风险的保证  4、代位权  5、关于投资争议的解决 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多边条约的保护) (一)公约产生的背景及特点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是于1985年10月在汉城召开的世界银行年会正式通过的,并向世界银行各成员国和瑞士开放签字。(简称MIGA公约)。 该公约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建立了国际投资的多边担保制度。 (二)MIGA的目标和宗旨   MIGA的目标是鼓励在会员国之间,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进行生产性投资,以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其他国际性开发金融机构的活动。    * * 第九章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 1、掌握国际投资的相关概念 2、掌握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形式 3、掌握各国关于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尤其是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4、掌握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5、掌握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的解决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概述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与类型   国际投资是指以资本增值,生产力提高为目标的国际资本流动,是投资者将其资本投入进行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资本的跨国流动 (1)按投资主体:政府(或官方)投资和国际私人投资。 (2)按时间长短: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3)按投资者对投资对象是否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 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1)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设立新企业(建立三资企业或BOT等合作开发形式) 并购东道国现有企业(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 国际投资法   (2)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贷款、证券(债券和股票)投资、融资租赁 国际金融法 二、国际投资法的概念、渊源与体系 1、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包括: ① 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合作关系; ② 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管理关系; ③ 外国投资者与其本国政府之间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关系; ④ 政府之间或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基于促进、保护或协调投资关系而签订双边投资条约或多边投资条约,所产生的国际法关系。 2、国际投资法的体系 国际投资法的体系 国内法规范 国际法规范 资本输入国法制 外国投资法、合营企业法、外汇管理法、涉外税法等 资本输出国法制 海外投资保险法等 国际公约 国际惯例 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 双边投资条约 区域性双边投资条约(各有特点) 国际投资性公约 因资本流向不同因此调整外资法律的侧重点不同 输入国(发展中) 输出国(发达) 侧重鼓励、保护和 管制资本输入 输入优惠 利润汇出 争端解决 慎重国有化 项目审批、合同管理、行为管制 侧重鼓励、保护输出 保护优惠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1)《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