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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tbs5elvz.doc

发布:2018-08-27约3.34千字共1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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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程序。 一、申请 物业管理企业自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5日内向项目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填写《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1),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以上第1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经核对内容无误后,在留存的复印件空白处加盖专用章。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接件后给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2)。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附件3)。 三、审查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备管理资格; (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附件4)。 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事项(附件5)。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附:1.《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受理通知书 3.补正告知单 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5.补正事项告知书 附件1 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 申 请 书 申 请 单 位 填 报 日 期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制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业 主 会 业主会名称 (盖章) 业主委员会主任 办公地点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企业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点 邮政编码 资质等级 资质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委托期限和合同编号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物业管理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座落地点 四至范围 东: 西: 南: 北: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绿化面积(平方米) 绿化率 (%) 总套数 (套) 已入住户数 (户)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元/月.平方米) 注:本页由申请人填写,字迹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备 案 要 件 情 况 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审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物备〔 〕第 号 领证日期 领证人签字 附件2 申请受理通知书存根 申请人 关于 (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申请,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并于 年 月 日给申请人送达了《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 向本机关申请要求办理 (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手续,并同时提交了以下材料: □1、《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申请书》; □2、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依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本机关依法已受理申请。请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持此通知书到本机关领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3 补正告知单存根 因申请人 关于 (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要件不齐,本机关依法一次告知其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于 年 月 日给申请人送达了《补正告知单》,申请人已经确认。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补正告知单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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