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港口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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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港口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序号 审批事项 设立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承诺时限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港口经
营许可 码头和其他设施经营;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
1、《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不收费 3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申请人报送)→江都市港口管理局(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申请人
1、港口经营许可(业务)申请书3份;
2、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
3、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设立的企业);
5、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证明材料;
6、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资料;
7、与港口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8、对外开放的有效批准文件(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其中包括过驳锚地、浮筒);
9、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相关资料(部队码头等港口没施为非军事任务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
10、港口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书;
11、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12、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资料文件(包括港口设施竣工技术资料中的设计说明、平面图、平面布置图、码头前沿近期水深测量图等);
13、与港口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设备和港口机械的情况说明和有效检验证明;
14、港作船舶的船舶证书(使用港作船舶的);
15、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置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的措施方案(从事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
序号 审批事项 设立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承诺时限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港口经
营许可 港口旅客运输经营
1、《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同上 同上 同上 1、港口经营许可(业务)申请书3份;
2、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
3、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设立的企业);
5、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证明材料;
6、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资料;
7、与港口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8、对外开放的有效批准文件(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其中包括过驳锚地、浮筒);
9、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相关资料(部队码头等港口没施为非军事任务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
10、港口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书;
11、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12、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资料文件(包括港口设施竣工技术资料中的设计说明、平面图、平面布置图、码头前沿近期水深测量图等);
13、与港口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设备和港口机械的情况说明和有效检验证明;
14、旅客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预案:
15、公共场所卫生检疫文件(许可证)。
序号 审批事项 设立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承诺时限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港口经
营许可 港口设施、机械、设备租赁经营
1、《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同上 同上 同上
1、港口经营许可(业务)申请书3份;
2、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证明;
3、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设立的企业);
5、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证明材料;
6、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资料;
7、与港口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8、对外开放的有效批准文件(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其中包括过驳锚地、浮筒);
9、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相关资料(部队码头等港口没施为非军事任务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
10、港口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书;
11、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12、设施、机械和设备的权属证明或租赁文件;
13、特种机械设备检验合格证明。
序号 审批事项 设立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承诺时限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港口经
营许可 船舶供应(岸电、燃物料、生活品等)
1、《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同上 同上 同上
1、港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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