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质量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ICS03.120.10
A00
团体标准
T/GDFSPA0001—2020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
质量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0-03-01发布2020-06-01实施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发布
T/GDFSPA0001—2020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质量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质量管理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
义、职责、报备、监督管理内容与方法、处罚、改进、其他。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质量的管理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关工作的通告》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师资注册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考场规则》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服务指南》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前培训大纲》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
指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
社会组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承担面向社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业务的社会机构。
3.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按法律法规要求所配备的,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事食品安全管
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4职责
4.1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重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综
合素质,保证培训质量,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4.2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
求对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4.3按照有关培训要求,自建网站或其他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培训日期、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
教材、授课师资等内容,并接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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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FSPA0001—2020
4.4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要求开展培训,培训学时要符合上述大纲要求,
且每个学时应不少于45分钟;培训机构应在教学过程中依教学需求适当增加食品安全操作技能现场模拟
培训学时。
4.5配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工作。
4.6建立严格的数据信息管理制度,防止数据的丢失和修改,做好溯源工作。
5报备
5.1对象
5.1.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认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机构。
5.1.2广东省内自愿承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向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报备公示的机
构。
5.2受理部门
5.2.1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接受广东省内自愿承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社会机构的报备,将
其名单上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在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的信息平台公布。
5.3条件
5.3.1资质
持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资质证明,并且执照证书标明业务
范围中含有培训一项。
5.3.2场地
5.3.2.1具有专用和固定的培训场地。场地为租赁的,必须签订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且租赁场所具有
合法房产(不动产)证明;不得租借简易建筑物、危房、地下设施、从事正常教学的中小学校舍以及其
他不适合培训的场所作为培训场地;不得使用各级政府机关(含党群)及其下属机构及工作人员提供的
场地、设施等。
5.3.2.2具有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