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固德塑料网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平米双向拉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审批意见:新环表[2017]50号
新乐固德塑料网有限公司:
报来的《新乐固德塑料网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平米双向拉伸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乐固德塑料网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平米双向拉伸网扩建项目位于新乐市马头铺镇内营村村西470m处,项目厂址东侧和北侧为农田,西侧为闲置工厂,南侧隔路为水泥板厂。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双向拉伸网生产线2条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7500万平米双向拉伸网,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0万平米双向拉伸网,布置在原生产车间内。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4.4%。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结合环评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该项目主要为原有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24m3/d,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绿化用水标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导热油炉采用醇基燃料通过10米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塑化、挤出、纵向拉伸、横向拉伸工序的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UV光解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它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产噪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过滤网、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新乐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本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四、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允许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t/a,NH3-N:0t/a,SO2:0.336t/a,NOX:0.673t/a。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需向我局报告,方可进行试生产;项目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章
经办人: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