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普天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万个电热毯开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审批意见:新环表[2017]66号
新乐市普天电器有限公司:
报来的《新乐市普天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万个电热毯开关项目环境影响报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乐市普天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万个电热毯开关项目位于新乐市木村乡西曹村南320米中心大街西侧,项目东侧隔道路为厂区,西侧为厂区,南侧为农田,北侧为电热毯厂。建设内容为年产20万个电热毯开关生产线,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辅助设施。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8.6%。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结合环评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运营期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24m3/d,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绿化用水标准后排入40m3防渗蓄水池,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3个)+UV光解催化氧化净化器(1套)+不低于15m高排气筒(1根)”处理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的要求;焊线时会产生极少量的焊烟,以颗粒物的形式无组织排放,采用车间密闭措施,加强车间通风措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产噪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料和生活垃圾,废料集中收集全部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新乐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本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四、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允许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章
经办人: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