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费用报销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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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瑞溪水泥发展有限公司
员工费用报销制度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1 目的
1.1 合理控制公司费用支出,保障员工工作与生活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瑞溪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员工的费用报销,并于每年一月份由综合部进行回顾及更新。
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部。
3 差旅费报销程序
3.1 员工因公出差分为省内、省外及中国大陆以外;针对此三类出差情况,员工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员工报销时必须提供出差地有效发票及有关证明文件。误餐补贴按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3.2 自文件生效之日起,公司中层以下(含中层)所有外出至其他工厂、机构进行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和培训的员工,无论是否部门负责人安排、是否有预算,均请填写《培训申请表》、《出差申请表》、《机票申请表》(如需要)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成行,最后将经审批后的申请表附后在财务进行报销。
3.3 员工应按附表选择交通工具及住宿标准,并按照出差地及出差天数计算误餐补贴。(见3.10)
3.4 中层以下员工,若两个同性别员工出差,应同住一个房间;若为两个不同级别的同性别员工同住一个房间,有关标准参考高级别员工的标准。(见3.10)
3.5 中层以下员工,省内出差至其他工厂的,在工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入住员工宿舍;仅在工厂宿舍不能安排的情况下,可以按标准及参考3.4条款执行。
3.6 员工省外出差,住宿及误餐补贴标准按不同地区标准执行(见3.10)。
若上述情况涉及统一安排食宿的,住宿标准按照统一规定执行,公司不再给予报销额外之误餐及住宿费用。统一安排食宿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的,公司不再报销误餐及住宿费用。
3.7 员工出差产生的市内交通费仅限于由住所、酒店、公司或工厂至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往返费用,以及出差居住点至办公(事)地点的费用。凭当地乘车发票实报实销,报销时必须注明起止地点及事由,若公司、工厂派车接送的,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
3.8 员工到工厂以外的地区长期培训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且培训部门或办事部门有员工食堂的,误餐补贴按标准的一半执行。
3.9 全国城市划分标准如下:
一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
二类城市:重庆、杭州、宁波、沈阳、济南、武汉、西安、大连、青岛、哈尔滨、成都、长春、厦门、昆明、苏州、无锡、长沙、福州、海口
三类城市:贵阳、郑州、大庆、石家庄、太原、南通、合肥、长沙、南昌、乌鲁木齐、兰州、西宁、呼和浩特、银川、南宁、拉萨
省内三类城市:安顺、遵义、六盘水、毕节、兴义、都匀、凯里、铜仁、仁怀、赤水、福泉
3.10 员工出差住宿、交通工具及餐饮标准:
地区
标准 级别
省内 省外
中层以下
中层 中层以上 中层以下 中层 中层以上 通工具 汽车 √ √ √ √ — — 火车 硬座 √ √ √ √ — — 软座 √ √ √ √ — — 硬卧 — √ √ √ √ — 软卧 — — √ √ √ √ 船 三等舱 — — — √ √ √ 二等舱 — — — — √ √ 一等舱 — — — — — √ 飞机 经济舱 — √ √ √ √ √ 公务舱 — — — — — — 地区
标准 级别
省内 省外
中层以下
中层 中层以上 中层以下 中层 中层以上 住宿 省内三类(元/天) 150 200 300 — — — 三类城市(元/天) 200 300 400 300 400 600 二类城市(元/天) — — — 360 500 800 一类城市(元/天) — — — 420 680 1100 餐饮 省内三类(元/天) 30 50 80 60 80 100 三类城市(元/天) 50 70 100 80 100 120 二类城市(元/天) — — — 90 120 150 一类城市(元/天) — — — 100 150 200 交通工具标准的选择:省内采取就低原则,省外采取就近及最少时间原则;若机票价 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费用时,员工可选择飞机。员工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选择飞机的,需填写“机票申请表”并需要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同意。
3.11 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 额度 审核 批准 财务付款审批 10000元以下
(含10000元) 部门负责人(出差人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时,由上一级主管审核)综合部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上一级主管 财务负责人 10000元以上 部门负责人(出差人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时,由上一级主管审核)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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