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费用报销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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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出差费用管理,严格公司财经纪律,真实体现权责发生制下的月度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以统一标准,规范报销。
出差费用定义、范围,分类及报销标准
定义及范围:出差费用是指本公司员工,因公事离厂,根据公司安排,在外产生的与公司事务有关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误餐费。
注:
市内是指: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渝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等都市经济发达区。
凡已有公车接送或由其他公司承担车费、伙食及住宿费的,不再报销。
市内出差原则上不报销晚餐伙食补贴和住宿费,若因需要必须注明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按标准报销。
、市外出差
注:
职工出差跨省市需乘飞机的,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按火车标准报销。
、国外出差
根据专项报告进行控制。
特别规定: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内实行凭票报销。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的,必须事前经总经理批准,事后方可报销。否则,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若低级别人员随高级别人员一同出差时,按高级别人员的标准执行。
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内完善报批手续到财务报账或者销账。
差旅费用报销,必须填制《差旅费用报销单》。
报销
按《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附则
本制度负责解释2011-07-04
批准: 审核: 编制:
本资料由 提供
重庆蕾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差旅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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