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学校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编制说明.docx
地方标准《学校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赣市监标〔2024〕20号)要求,由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负责《学校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计划编号:DB36-2024-9-04)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
1.2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提升我省学校反食品浪费管理水平,降低环境压力,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结合我省学校食堂的管理实际,制定地方标准《学校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填补我省学校食堂反食品浪费的标准空白,推动学校食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学生节约粮食意识,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的起草小组由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组建,由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具体流程。该标准研制的主要过程和计划是:
表1标准制定主要过程
工作过程
时间
具体内容
组织起草
2024年3月-5月
编制标准立项草案、项目建议书等。
2024年8月
提交立项材料;开展10余家学校食堂实地调研。
征求意见
2024年9-10月
起草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线上挂网30天,线下组织专题研讨会)。
2024年10月
根据社会或专家意见修改文本,形成报审稿,完善报审材料,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
技术审查
2024年11-12月
由江西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组织召开标准审定会,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
报批发布
2024年12月
报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宣贯实施。
2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工作遵循“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并在遵循“适用性、充分的可预见性、高效的协调和兼容性、灵活的开放性”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在确定地方标准主要内容和技术条款先进性的前提下,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力求各项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并注重标准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3标准制定依据
本地方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是现行法律法规、现行相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其他省市地方标准)、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实践经验以及相关文献资料。
3.1现行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九条:“学校应当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科学营养配餐,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保证菜品、主食质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国情教育,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学校应当建立防止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