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17 年7
月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2017 年7 月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谢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
方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按照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68,520.00 万元调减为
52,34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调减为零,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金额由9,850.00 万元调减为4,300.00 万元。具体如下:
调整前: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8,52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4 3
鄂尔多斯一期110×10 N m /d 天然气液化工厂
1 50,567.63 43,950
建设项目
济南力诺派思2×1.8MW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
2 4,809.35 4,090
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 10,630
4 补充流动资金 - 9,850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合 计 68,52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如本公司已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运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
要,不足部分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本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2,34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4 3
鄂尔多斯一期110×10 N m /d 天然气液化工厂
1 50,567.6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