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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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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 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27 日—2017年7月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5:00至2017年7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 决。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 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 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7 月20 日 (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84-1 号壹桥海参营销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 年7 月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针对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7 月24 日9:00—11:15、13:15—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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