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旨在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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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
(2015 年 6 月修改版)
根据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 (研究生)评审办法 (修
订稿)》规定,为规范管理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的评定管
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旨在激
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创造适合研究生
进行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了规范
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的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要坚持突出创新、保证
质量、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在职全脱
产研究生均可申请校级奖学金。
第二章 评定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
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三)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四)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时长 3 小时以上 (含 3
小时、以厦门大学志愿服务系统登记的为准)或者社会实践活
1
动 (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经历,博士生暂不作此
。
项要求。
第五条 具体评定条件
(一)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学期
间必须取得可视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以下四项满
足一项即可):
1.文科类在一类核心刊物及以上 (核心刊物认定以人事
处核心刊物目录为准)、理工类在 JCR1 区刊物及以上发表论
文;
2.文科类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以证书加盖国徽章为
准);
4.其它被校评奖委员会认定的突出贡献。
(二)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候选名单由学 (研究
)推荐。学院综合考察候选学生在校的综合表现 (包含导
师评语和推荐意见等)。
(三)参评其它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参评对象按照以
下优先级排序。校奖评定时,先划分等级,在同一级别内进
行排序,若上一级申报名额不足时,再考虑下一级别内部的
排序,按排序补充名额:
1.第一级,在学期间有科研成果且该成果未被使用者优
科研成果特指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必须
先。
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有
DOI 号并且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增
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 CN 号论文、
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
2
行申报。
“创
2.第二级,参评年度内参加以下学术类竞赛者优先。
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
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
中国-东盟国际青年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毕
马威杯” 管理案例分析全国十强邀请赛、“ 网中网杯”财务决策
全国邀请赛、管理学院学生学术论文大赛以及 、系 (中心)
认定的高水平赛事。
3.第三级,参评年度内参加全国学术协会或组织主办的
学术研讨会议论文获奖 (一二三等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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