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_T 0231-2020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评价与改进.docx
ICS03.080.99A16
DB54
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54/T0231—2020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评价与改进
()
2020-07-21发布2020-08-19实施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54/TXXXXX—202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评价原则 1
4评价内容 1
5评价方法 2
6评价流程 2
7服务质量改进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5
参考文献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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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拉萨市民政局、山南市民政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坤威、苏萌、王金安、徐增英、旦增曲珍、次仁央宗、普布卓玛、刘守华、李文武、张莺、张剑、魏利伟、石维彬、扎西央宗、贡桑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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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评价与改进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评价的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和服务质量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的评价与改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3评价原则
3.1公正性
评价者应独立、客观、公平地实施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不应受实施难度、是否收费等因素影响。
3.2有效性
评价者应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并有效实施,使评价活动能够准确评价服务真实水平,查找出实际问题。
3.3可靠性
评价者应采集、使用真实、客观的数据;评价结果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评价活动情况,无差错、可信赖。
3.4规范性
评价者应按照评价方案实施评价活动,评价行为应符合评价方案要求,避免错误、减少误差。
4评价内容
4.1服务质量评价
服务质量评价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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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服务质量特性评价:对服务质量的功能性、安全性、时间性、文明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b)满意度测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调查的内容应全面反映服务质量要求,调查的范围应尽可能广泛。通过对调查反馈的信息进行统计计算,给出满意度测评结果。
4.2符合性评价
依据儿童服务相关标准,确认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是否达到要求。对于服务设施设备、环境条件、服务流程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定量指标的标准要求,应采用测量、试验等方法得出定量的数据。标准中的定性规定,可采用比较的方法进行衡量,并给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3服务实施效果评价
应按评价方案确定的反映服务实施效果的指标体系、抽样方案、判定规则进行评价。通过验证、核实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确定服务实施效果达到的程度,给出相应的结论性意见。
5评价方法
5.1文献法,收集人员档案、制度文本、日常工作记录、服务档案等信息。
5.2观察法,观察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方法,以及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互动等。
5.3问卷法,按照取样比例,收集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服务成效等信息。
5.4访谈法,按照访谈提纲,与服务人员以及服务对象进行深度访谈。
6评价流程
6.1评价准备
6.1.1组织准备
6.1.1.1成立服务评价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权限。评价工作组人员的数量应视评价工作的复杂程度确定。
6.1.1.2评价组织应具备下列要求:
a)应有与开展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评价人员;
b)应明确评价人员的职责、权限;
c)应具有保障评价活动的相关文件。
6.1.2评价人员
6.1.2.1评价人员应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具有相应的儿童服务工作经验。
6.1.2.2评价人员应熟悉儿童服务相关的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