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_T 0217-2020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docx
ICS03.080.99A16
DB54
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54/T0217—2020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
2020-07-21发布2020-08-19实施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54/T0217—202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原则 1
5基本要求 2
6服务内容与要求 2
7服务质量控制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康复服务接案登记表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康复服务预估表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康复服务计划表 7
附录D(资料性附录)康复服务面谈记录表 8
附录E(资料性附录)康复服务评估表 9
附录F(资料性附录)康复服务结案表 10
参考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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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拉萨市民政局、山南市民政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莺、苏萌、王金安、徐增英、旦增曲珍、次仁央宗、普布卓玛、徐凯程、李文武、张剑、李坤威、魏利伟、石维彬、扎西央宗、贡桑卓玛。
DB54/T0217—2020
1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质量控制。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24436康复训练器械安全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康复rehabilitation
应用各种有用的措施以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儿童重返社会。
4服务原则
4.1及早干预原则
儿童康复服务应秉承早期干预的理念,及早发现患儿偏离正常的现象和苗头,积极地采取预防性、补偿性或矫正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患儿受到二次损伤。
4.2全面康复原则
儿童康复服务应以促进患儿身心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健全儿童一般共性教育为基础,以特殊需要课程、个别化教育计划、干预矫治方案等专项康复技术为支撑,为患儿提供全面康复服务。
4.3平等参与原则
儿童康复服务应创造公平的环境,确保患儿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患儿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4.4生态系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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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儿童康复服务应重视家庭的作用,从儿童与家庭、朋辈群体、社区、学校、服务机构等互动中分析问题,识别所需资源,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4.5权益最大化原则
儿童康复服务应以儿童为中心,在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建设、服务计划制定、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等方面,从残障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需要出发提供专业服务,优先考虑残障儿童的利益和需要,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
5基本要求
5.1人员
5.1.1儿童福利机构宜配备1名康复医师、1名康复治疗师及护士若干。
5.1.2康复服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a)经过培训,并掌握儿童康复基本知识和技能;
b)宜具有康复医学(康复、护理等)教育背景;
c)宜具备相关技术资格。
5.1.3康复服务人员应遵循康复服务专业伦理,按照康复服务计划,提供康复服务。
5.1.4康复服务人员应了解和体察患儿心理,服务热情、礼貌、耐心、细致。
5.1.5康复服务人员均有健康合格证,且每年至少体检1次并记录。
5.1.6专业技术人员应每年度接受并完成继续教育。
5.2场地与设备
5.2.1康复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康复场地规划应满足儿童康复训练需求,且符合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消防和安全保卫要求;
b)康复场所的色彩、装饰应适合儿童患者的心理特点;
c)康复场所宜设置集体训练室、个别训练室、多功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