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企业信用评级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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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
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受评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
级方法在大公官网()公开披露。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受评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
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短期融资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受评主体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成立于1993 年12 月29 日,是由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总公司、
北京华澳房产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屋建筑设计院共同发起,以定向募
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12 月24 日,北京天鸿集团公司
(原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天鸿集团”)、北京华澳房产有限公司、海南宝华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京华房产有限公司、北京宝华饭店等共11 家发起人将原以
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确定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200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
600376.SH。截至2016 年6 月22 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3,755.27 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经营开发,股权认购完毕后首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
更为45.93%。根据公司于2017 年2 月14 日发布的《北京首都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首开集团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17 年2 月13 日增持公司1,000,000 股股份,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截至2017 年6 月末,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257,956.52 万元,其中首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5.97%的股
份,通过天鸿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5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股
份无质押;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根据公司于2017 年9 月2 日发布
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首开集团于2017 年8 月31 日、9 月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累计增持数量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4%。本次增持后,首开集团持有首开股份1,186,811,899股,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6.01%。
2017 年7 月14 日,公司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
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称,2016 年6 月21 日,首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份 880 万股。其后,首开股份披露增
持公告及补充公告称,首开集团在未来6 个月(不超过 6 个月,自本
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不少于800 万股,但不超过4,484 万股,增持价格不超过
13 元。首开集团披露增持计划后,直至6 个月期满的2016 年12 月21
日,并未按上述承诺履行增持义务。经督促,首开集团于2017 年2 月
1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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