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2019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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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堡中心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调整意见)
(2019年5月20日三堡中心中学教工代表第四届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体现多劳多酬、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铜山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铜办发【2009】65号)和《徐州市铜山区中等及以下学校绩效考核改革指导意见》(铜教【2015】111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结构及人员分工:
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根据校委会提名候选人,由全体教职工采取推荐或投票的形式选出,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其中教职工代表必须经民主推选产生。
l、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
组 长:刘宏亚
成 员: *********************************
2、工作小组成员**名(普通教职工**名),分工如下:
组 长:***
组 员:***********************************
工作小组主要进行政策的宣传,教职工意见建议的收集;负责分配方案的制定、调整、执行、监督工作,负责各种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考核的量化统计;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费的核算和发放等。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一线、兼顾公平”的原则。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作过程公开,阳光操作,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注重师德及教师岗位职责的履行、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实施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全体人员(校长由教育局考核奖励除外)。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学期末考核后发放。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先扣除享受绩效工资考核人员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再从扣除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前支取管理岗位津贴(副校长、工会主席、主任、副主任、会计、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值夜班、临时加班、早晚辅导。剩余部分按考核发放全体考核人员。
(一)、提前支取部分
1、管理岗位津贴:副校长、工会主席(副校长兼带除外)、主任(正副)、会计津贴:300元/月;班主任班级管理考核:150元/月(按三堡中学班级考核办法考核);年级组长津贴:100元/月;教研组长津贴:50元/月;备课组长津贴:40元/月。
兼职情况:凡班主任岗位兼任其它管理岗位享受双管理岗位津贴;兼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科组长、备课组长等岗位者除原岗位津贴外,只享受另一兼任岗位津贴的一半,仅在中层以上兼职者(含参照执行者),只享受较高一项津贴。
值班、加班津贴:早晚辅导、食堂工作的工勤人员(根据食堂安排比其他食堂工人需提前到位的算早加班),10元 /节(45分钟),金额=时间/45分钟*10元(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变动,本项也可根据学校情况适当调动)。节假日值班30元/天(全体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全夜间值班30元/次、班主任值班100元/月由值班校干进行考核。加班(必须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的)每天60元。
全员管理安全奖:全校教职员工人人参与安全管理,人均每月100元安全奖。(具体考核见细则)
(二)、分配流程
1、先从总额中扣除提前支取部分(前2项)。
2、工勤人员:每人分配余下部分(总额减去前2项)平均数的(90%左右)(具体分配参照工勤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3、成教人员:每人分配余下部分(总额减去前2项)教职工平均数的70%~75%(具体考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出等次)。
4、借调人员:在本系统内且有组织手续者,享受全额平均绩效工资。其他借调人员(包括教育系统外有组织手续者)不高于总额人均的70%。
5、不带课人员参照工勤岗位执行。
6、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剩余部分前勤教师分配。
(三)前勤教师的分配方法
1、工作量津贴(约占余额总量的70%)
(1)课时津贴:工作量:8元/个课系数,跨学科(年级)所跨学科每周另加若干个课系数。学科系数:语数外系数1.4,理化生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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