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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资金来源
按照每人每月440元标准,每年按12个月,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重新分配,资金用于工作量补贴发放。若资金来源不足,从年终一次性奖金中列支。上级财政自2020年开始增加的生均1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高考奖励。
二、工作量补贴发放标准
(一)教学岗位:每个教案计1.2个单位,每个课时计1个单位,高考学科作业每班次计0.2个单位。每周18个单位(含18个)为标准工作量,每单位补贴标准6元,超过标准工作量的部分,按补贴标准的3倍计算。原则上,教学岗位周工作量
不能少于12个单位,因特殊情况周工作量少于12个单位的,按标准的3倍扣发,扣完为止。
洗凡班高考科目教师每单位补贴标准9元。兼高考文化课科目的中层上课周工作量不得少于9个单位,按照相同标准发放教学补贴。兼其他科目教学工作的中层、职员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发放教学补贴。
教学岗位因公调课、误课,正常计发绩效工资;每人每学期超过5次因私调课的,第6次起每次按补贴标准扣发绩效工资;因私请假,按补贴标准的3倍扣发绩效工资。
高三高考结束后,所有高三教师按照每人440元的标准发放一个月的绩效工资。
2021-2022学年结束前,执行新课时补贴标准,超工作量补贴、不满工作量扣发办法自2022-2023学年开始执行。
(二)非教学岗位:每个工作日补贴14元。中层助理可自主选择走教学岗或者非教学岗。
(三)其他补贴
1.白天自习按照标准工作量补贴标准发放。
2.奥赛辅导不考虑教案和作业,按超工作量补贴标准发放。
3.考试阅卷每班次20元,由阅卷老师平均分配。
4.监考按7元乘以“考试时间”(单位:小时)计发。
5.期中、期末考试命题100元/科。
6.岗位补贴
教辅岗位组长、班主任组长80元/月;主任助理、教研组长100元/月;教研室副主任120元/月;教研室主任(包括享受教研室主任待遇的首席教师、首席班主任和督学,兼任两项以上职务的,只计一项)、中层副职140元/月;中层正职160元/月;校级180元/月;级部负责人460元/月。
(四)加班。全员集中培训期间、学校所有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非法定节假日晚上履行自己正常工作职责等,均不计加班。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发放工作餐补助。一线教师早值班、晚值班、周末值班,发放工作餐补助。
(五)每缺勤1天,按标准工作量的3倍扣发。直到当月扣完为止。产假、婚假、丧假、小产假、陪护假期间,据实扣除绩效工资。因其他原因需扣减当月不够的,可从个人第13个月绩效中扣减。
(六)因私请假不参加各级会议的,每次扣50元(由会议组织者落实);因私未请假不参加会议的,按规定标准的3倍扣发。组织者未如实上报学校的,扣发未参会本人的同时,按相同标准扣发会议组织者。出现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或者渎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具体情况,经学校办公会研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扣发绩效工资,扣发金额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年度内辞职的,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内工作调动的,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年终奖。
四、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