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医管家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医管家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产品说明
为便于您了解本产品,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本保险提供的利益保障
1.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生效时该团体各个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门急诊医
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及该团体所有被保险人
的“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本合同上载
明。
2.等待期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发生变动时,
新增加的被保险人的等待期按照本合同条款中的5.3条处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1)投保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住院治疗或门急诊治疗的;
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治疗,无论治疗时间在
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外,该次治疗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本公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3.保险责任
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可以承担下列三项可选保险责任:“住院医疗保险
金”、“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投保人需至少选择投保“住院
医疗保险金”和“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中的一项或两项,还可以同时投保“公共保额医疗
保险金”,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3.1住院医疗保险金
除另有约定外,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
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双方约定的、
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其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
疗或政府主办补充医疗获得的补偿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免赔额、基本保险金额计算
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度,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总额以“住院医疗
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开始之日后接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
至其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本条前述所列的保险责任,但最长不
超过其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3.2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除另有约定外,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
外的原因,本公司就其在医院门急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双方约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
用(以下简称“门急诊医疗费用”),扣除其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政府主办补充
医疗获得的补偿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免赔额、基本保险金额计算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额度,并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总额以“门急诊
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3.3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
除另有约定外,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
外的原因,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若有)或“门急诊医疗费用”(若有)
而累计领取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若有)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若有)首次超过约
定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若有)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若有)的
基本保险金额的,针对超过的金额,本公司按照约定给付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首次领取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后,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
害以外的原因,再次发生相应的基本保险金额已用尽的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若有)或“门急诊医疗费用”(若有)的,本公司按照约定给付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总额以该被保
险人“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公司对该团体所有被保险人在保险期
间内累计给付的“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总额以该团体的“公共保额医疗保险金”基本保
险金额为限。
3.4特别说明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发生保险事故时,该被保险人
已不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或者该被保险人既未从基本医疗保险又未从公
费医疗保障处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分别按约定的保
障范围、免赔额和赔付比例计算得到的单次“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度”(若有)和单次“门
急诊医疗保险金额度”(若有)的60%进行给付。
3.5补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