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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养老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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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养老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产品说明

为便于您了解本产品,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本保险提供的利益保障

1.日住院津贴额

本附加险合同下各被保险人的日住院津贴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

单上载明。

2.保险责任

在主险合同有效前提下且在本附加险的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

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本公司按其每次实际住院天数扣除3天后乘以日住院津贴

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该被保险人单次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该被保险人日住院津

贴额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多次住院治疗的,如果累计的实际住院天数大于3天,本公

司在计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时对实际的累计住院天数仅扣除一次3天的免赔天数;

如果累计的实际住院天数小于约定的免赔天数,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多次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在每次计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

险金时均会扣除一次3天的免赔天数。

如果投保人与本公司就各被保险人的免赔天数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并在保险

单上载明。

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至其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

本公司继续承担本条前述的保险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

险金”的天数以180日为上限,当一次或累计给付天数达到180日时,本附加险合同对该

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雪、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

动、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8)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

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

限;

(10)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除外;

(11)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2)未告知的既往症;

(13)非意外事故所致美容手术和外科整形手术、变性手术、牙齿保健及康复治疗、

屈光不正之矫正治疗,义眼、或助听器、义肢或其他附属品之装配;

(14)不孕症、人工受孕、避孕及绝育手术;

(15)主险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本附加险合同对该被保

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责任终止之日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

合同项下对应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本附加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

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之日在本附加险合同项下对

应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条款:除以上责任免除情形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情形,详见《大家养老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中的“1.4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3.2宽限期”、“4.2保险事故通知”等条款中突出显示的内容,请投保人务

必特别注意。

(三)投保范围

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范围与主险合同一致。

(四)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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