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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对医疗机构涉与放射诊疗许可行政处罚案探讨.ppt

发布:2019-04-14约1.95千字共1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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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对医疗机构 涉及放射诊疗许可行政处罚案的探讨 导语 自1895年伦琴先生发现X射线一百多年来,X射线设备发生了巨大变化,从最简单的X线装置发展到数字化计算机设备,以及64层、256层和双源CT系统。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随着先进X射线设备的日益增多普及,接受X射线检查的人数逐年增多,如在应用中不注意防护或不正当使用,很可能给就诊人员健康造成危害,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用好这把“双刃剑”,同时也要求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做好放射卫生的监督工作。 主要内容 1 2 案情介绍 法律分析 3 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案情介绍 案发经过 2016年3月15日,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员在对某门诊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门诊部放射科放有一台南京普爱射线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PLX8200的数字化U型臂高频X射线机,监督员从该设备计算机中发现2016年3月1日(患者李某)、2016年3月6日(患者徐某、窦某)的拍片记录,该单位负责人孙某现场不能出示《放射诊疗许可证》。 处理 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门诊部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进行处罚。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员给予该门诊部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法律法规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笔者认为违法开展放射诊疗活动适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关键是搜集3方面的证据: 该单位是否是医疗机构 第一 是否开展了放射诊疗活动 第二 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第三 该单位是否是医疗机构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其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范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确定,其前提必须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纯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血站、单采血浆站等不适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或《执业医师法》关于无证行医的相关条款处罚。 该单位是否是医疗机构 本案中收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证明其主体资格及适用法律的前提。 是否开展了放射诊疗活动 对于放射卫生处罚案件,取证还必须注意取得开展放射工作的事实,一般可以从有场所( 描述位置) ,有设备( 记录型号) ,有人员( 记录姓名) 、有记录( 工作登记或现场正在为患者从事透视等放射诊疗活动、或诊断报告、申请、收费单据) 。只有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才能按照放射法规要求进行检查。因此上述事实必须要取证,搜集其开展放射工作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的事实。 是否开展了放射诊疗活动 本案中拍摄了该门诊部开展放射诊疗的场所、设备及X射线诊断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其确实开展了放射诊疗活动。 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本案中该门诊部开展了放射诊疗活动,负责人孙某不能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以上事实在询问笔录中也得到了印证。 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 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 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 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在处理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案件时,还应重点关注其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于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上条款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016.7.28 谢谢大家! 作者:王义超 工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卫生监督所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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