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米酒》 征求意见稿.pdf
ICSXXXXX.XX
XXX
团体标准
T/5115YBAPSXXX—2021
发酵米酒
FermentedRiceWine
(征求意见稿)
2021-XX-XX发布2021-XX-XX实施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发布
T/5115YBAPSXXX—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宜宾学院、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袁华伟、陈静、柳佳芸、张长贵、张超、陈兴明、王斌、朱盛艳
II
T/5115YBAPSXXX—2021
发酵米酒
1范围
本文件规定发酵米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发酵米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1354大米
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
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原卫办监督发〔2010〕6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发酵米酒
以稻米、水等为主要原料,经加曲、酵母等糖化发酵剂,按传统工艺,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制成
的发酵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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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115YBAPSXXX—2021
3.2原酒
米酒酿造结束,经过滤、灭菌后储存于容器中的基酒。
3.3勾调
不同批次的原酒按一定比例调和的过程。
3.4聚集物
成品酒在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沉淀或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