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型醋饮料(征求意见稿).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 FORMTEXT 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FORMTEXT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FORMTEXT XXXXX— FORMTEXT XXXX
FORMTEXT
FORMTEXT 发酵型醋饮料
FORMTEXT Fermented Vinegar Beverage
FORMTEXT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FORMDROPDOWN
FORMTEXT (本稿完成日期:)
FORMTEXT XXXX - FORMTEXT XX - FORMTEXT XX发布
FORMTEXT XXXX - FORMTEXT XX - FORMTEXT XX实施
GB/T XXXXX—XXXX
PAGE \* MERGEFORMAT 2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饮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发酵型醋饮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酵型醋饮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第3章定义的发酵型醋饮料。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19 食醋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8187 酿造食醋
GB 19297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1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发酵型醋饮料
以单独或混合使用含有淀粉、糖的物料或酒精,经醋酸发酵而成的液体为主要原料,可添加果汁、糖等辅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
产品分类
按照产品特性分为两类:饮品醋、醋饮料
要求
原辅料要求
酿造食醋
应符合GB 18187的规定。
其他辅料
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或法规。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产品固有的颜色
滋味和气味
酸味适中,无异味
组织形态
液体状,可略带沉淀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理化要求
项目
要求
饮品醋
醋饮料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 0.6
0.3~0.6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a/g/100mL
≥3.0
≥1.0
游离矿酸
不得检出
a 使用以酒精为原料制成的产品对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作要求。
卫生要求
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指标应符合GB 2719的要求;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19297的要求;具体指标见表3。
卫生要求
项目
要求
总砷(以As计)/(mg/L)
≤0.5
铅(以Pb计)/(mg/L)
≤1
黄曲霉毒素B1/(μg/L)
≤5
菌落总数/(cfu/mL)
≤100
大肠菌群/(MPN/mL)
≤3
霉菌/(cfu/mL)
≤20
酵母/(cfu/mL)
≤2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其品种、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规定。
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
取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50mL于无色透明的100mL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状态和杂质,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做好记录,按表1进行判定。
理化检验
6.2.1 总酸
按GB/T 12456规定的方法检验。
6.2.2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按GB 18187规定的方法检验。
6.2.3 游离矿酸
按GB/T 5009.41规定的方法检验。
卫生要求检验
按GB 2719和GB 19297规定的方法检验。
检验规则
组批
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次。
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6个最小独立包装(总体积不少于2L),分别用于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卫生要求的检验和留样。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卫生要求中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型式检验
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全项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生产工艺或原材料有较大改变;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或转厂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别时。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