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关税措施(75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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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关税措施 ;日本与美国的关税之争
由于美国拒绝废除被世界贸易组织裁决为非法的《伯德修
正案》,2005年7月28日,日本宣布计划对美国进口的部分钢
铁制品提高关税。这将是日本政府首次启动对美国的报复性贸
易制裁。两个超级经济大国之间的关税之争由此被推到了风口
浪尖。
2000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伯德修正案》。该修正案规
定,美国政府将上一年度向外国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款,
按比例直接分配给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的本国公司,而不
是上缴财政部门。据日本媒体报道,美国自2001年实施了《伯
德修正案》后,给日本企业造成了总额约为3.9亿美元的损失。
2003年1月,世贸组织裁定《伯德修正案》非法,并要求
美国限期予以废除。然而,美国国会却一直置之不理。为此,
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于2004年1月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请对
美国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第一节? 关税概述;一、关税的概念 ;二、关税性质 ;二、关税的性质 ;三、关税的特点 ;(二)关税的税收主体是进出口商人,关税的税收客体是进出口货物
税收主体也称课税主体,是指在法律上负担纳税的自然人和法人,也称纳税人。税收客体也称课税客体或课税对象。;三、关税的特点 ;第二节 关税的主要种类 ;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知识窗;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二、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 ;二、按征税的目的分类 ;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四、按照征税的一般方法或征税标准分类; (一)从量税
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
税。计量单位主要有重量、数量、容量、长度、面
积、体积等。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额
从量税额与商品数量的增减成正比关系。
各国对应纳税的商品重量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
; 各国应对纳税的商品重量的计算方法各有不
同。一般有以下三种:
1. 毛重法(Gross Weight)
毛重法又称总重量法,即对包括商品内外包装
在内的总重量计征税额。
2. 半毛重法(Demigross Weight)
半毛重法又称半重量法,即对商品总重量扣除
外包装后的重量计征其税额。
3. 净重(Net Weight)法
净重法又称纯重量法,即在商品总重量中扣除
内外包装的重量后,再计算其税额。;计算:某贸易公司从德国进口了3000箱“喜力”牌啤酒,规格为24×330ML/箱,经海关审查属实。该啤酒的关税优惠税率为3.5元/升,计算该批啤酒的关税?
关税税率:3.5元/升
货物总量=24支×0.33升 × 3000箱=23760升
关税额= 23760× 3.5=83160元
; (二)从价税
从价税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
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比。
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优点 :
(1)从价税的征收比较简单。
(2)税率明确,便于比较。
(3)税收负担公平。税额随商品价格与品质的高
低而增减,较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4)在税率不变时,税额随商品价格上涨而增
加,既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作用。 ;;例题;;; (三)混合税
混合税又称复合税。它是对某种进口商品,采用
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
混合税额=从价税额+从量税额
混合税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
价税。例如,美国对男式开司米羊绒衫(每磅价格在
18美元以上者)征收混合税,每磅征收从量税37.5美
分,加征从价税15.5%。另一种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
从量税。例如日本对手表(每只价格在6000日元以
下)的进口,计征从价税15%,并加征每只150日元的
从量税。 ; (四)选择税
选择税是对于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
量税两种税率,但征税时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
选择税的方法比较灵活,进口国可以根据进口商
品的价格变动和国内经济情况的需要选择有利的课税
方法,这样既能保证税款数量,又能充分发挥其保护
作用。 ;五、按关税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类 ;五、按关税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类 ;举例说明:
假定在自由贸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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