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收筹划(PPT50).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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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收筹划;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 ;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均衡点增值率判断法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税率(%)
;案例:;;可抵扣进项税额占销售额比重判断法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可抵扣部分价款)/销售收入×100%
=(1—购进项目可抵扣部分价款/销售收入)×100%
=(1—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100%
假设抵扣的购进项目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为X,则:
17%(1—X)=6%
解得平衡点为 X =64.7%;;假设抵扣的购进项目占含税销售额的比重为Y,则:
17%/(1+17%)(1—Y)=6%/(1+6%)
解得平衡点为 Y=61.04% ;;一般纳税人税率
;案例;分析;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销项税额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向购买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在将发票交给购货方时取得的代垫运输费用。;;;;;案例;分析:两种方案下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同,最终导致税前利润的不同(不考虑企业所得税部分的影响)。假定消费者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
在第一种方案下:100元的商品7折销售,商场取得的销售收入为70元,并按70元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应缴纳增值税=70/(1+17%)×17%-60/(1+17%)×17%
=1.45
第一种方案下企业的利润=70-60-1.45=8.55;在第二种方案下:100元的商品按正常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同时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同时按税法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应由商场负担。
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
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应缴纳增值税=30/(1+17%)×17%-18/(1+17%)×17%=1.74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0/(1-20%)×20% =7.5
第二种方案下企业的利润=100-60-18-5.81-1.74-7.5=6.95 ;;;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若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的净利润为:
NPs=[S-B/(1+Vts)―(S×Vtc―B/(1+Vts) ×Vts) ×(Ct+Et)]×(1―Pt)
折扣应保证一般纳税人利润相等:NPc=NPs
即:A/(1+Vtc)×[1―Vtc×(Ct+Et)]=B/(1+Vts)×[1―Vtc ×(Ct+Et)]
当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Ct=7%,教育费附加Et=3%时上式变为:
B=A×(1+Vts)×(1―Vtc ×10%)/(1+Vtc)×(1―Vts×10%)
当Vtc=17%,Vts =4%时
B=A×87.73% ;同理可知当Vtc=17%、13%,Vts =4%、6%、0%时的小规模纳税人价格折扣平衡点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 ;案例;在企业不进行单独核算的情况下应纳增值税为:
应纳增值税=(200+8)×17%-20=15.36
若企业分别核算则销售农机免税;销售使用过的的固定资产免税,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符合三个条件: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不同时具备此三点的固定资产销售,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所以分别核算时的应纳增值税为:
应纳增值税=(200-50)×17%+8×6%-20=5.98
所以分别核算对企业有利。 ;兼营不同税种的增值税项目的税收筹划 ;;;;当实际增值率大于均衡点增值率时,应分开核算,选择缴纳营业税;当实际增值率小于均衡点增值率时,应不分开核算,选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3、下列企业(项目)进口的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套件、备件:
(1)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以内进口的;
(2)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的;
(3)软件企业进口的;
(4)已经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改造,在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以内,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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