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198-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pdf
ICS13.020.01
CCSZ00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198—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技术规范
2021-12-08发布2022-03-06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198—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监测准备2
5采样2
6安全防护3
7样品保存、运输与交接3
8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4
9资料整编4
附录A(资料性)VOCs排放企业调查表5
附录B(资料性)不同行业VOCs排放环节及排放种类7
附录C(资料性)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分析方法11
附录D(规范性)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仪器法14
I
DB41/T219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华、陈纯、张海震、郭丽、刘丹、张丹、梁晶、赵新娜、刘洋、吴立业。
II
DB41/T2198—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监测准备、采样、安全防护、样品保存、运输
与交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资料整编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6.14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
HJ/T3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3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3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