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433-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袋真空瓶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pdf
ICS13.040.20
CCSZ15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433—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袋/真空瓶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Stationarysourceemission—Determination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s—
Bag/vacuumbottlesampling-Gas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ry
2021-11-17发布2021-12-17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433—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方法原理1
5干扰与消除1
6试剂与材料1
7仪器与设备2
8样品3
9分析步骤4
10结果计算与表示6
11准确度7
1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7
13废物处理8
附录A(资料性)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1
附录B(资料性)定量离子和辅助定性离子3
附录C(资料性)准确度5
I
DB37/T443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淄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山东师范大学精细化学品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红莉、姜雪松、邹英杰、石锡峰、潘齐、王桂勋、曹方方、张凤菊、岳太星、
王文雷、谷树茂、宋艳艳、李林、王晓蕾。
II
DB37/T4433—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袋/真空瓶采样-气相色
谱/质谱法
警示——挥发性有机物属易燃物质,其中部分属有毒物质,标准样品的配制和保存时应注意安全。
在采样环境需要防爆时,按有关防爆要求进行采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袋/真空瓶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文件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