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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433-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袋真空瓶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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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40.20

CCSZ15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433—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袋/真空瓶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Stationarysourceemission—Determination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s—

Bag/vacuumbottlesampling-Gas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ry

2021-11-17发布2021-12-17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433—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方法原理1

5干扰与消除1

6试剂与材料1

7仪器与设备2

8样品3

9分析步骤4

10结果计算与表示6

11准确度7

1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7

13废物处理8

附录A(资料性)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1

附录B(资料性)定量离子和辅助定性离子3

附录C(资料性)准确度5

I

DB37/T443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淄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山东师范大学精细化学品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红莉、姜雪松、邹英杰、石锡峰、潘齐、王桂勋、曹方方、张凤菊、岳太星、

王文雷、谷树茂、宋艳艳、李林、王晓蕾。

II

DB37/T4433—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袋/真空瓶采样-气相色

谱/质谱法

警示——挥发性有机物属易燃物质,其中部分属有毒物质,标准样品的配制和保存时应注意安全。

在采样环境需要防爆时,按有关防爆要求进行采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袋/真空瓶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文件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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