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CEF 086—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pdf
ICS13.040.01
CCSZ25
团体标准
T/ACEF086—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Stationarysourceemission—Determinationof22oxygenatedvolatile
organiccompounds—Gas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ry
2023-09-21发布2023-09-21实施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
T/ACEF086—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
谱-质谱法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标准气体等具有一定毒性,配制过程和样品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及接触皮肤和衣物;气相色谱-质谱仪进样系统出口气
体应该排入通风管道。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中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取样体积为1.0mL时,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5mg/m~5.0mg/m,测定下限为33
2.0mg/m~20.0mg/m。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xygenatedvolatileorganiccompounds
含氧挥发性有机物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重要的一类,主要由低分子醛类、酮类、酯类、醇类、
醚类及有机酸等化合物组成。
4方法原理
用气袋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通过气体进样阀直接进样,样品经气相色谱分离,用质谱检
测器进行检测。根据组分的相对保留时间、定量离子和辅助离子间的丰度比与标准物质对比来定性,
外标法或内标法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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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F086—2023
5试剂和材料
5.1标准气体:除乙醛100μmol/mol,甲醇400μmol/mol以外,其他物质浓度均为50μmol/mol,
高压钢瓶保存,钢瓶压力不低于1.0MPa,可保存1年。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使用其他浓度的
有证标准气体,参考有证标准气体的相关说明保存。
5.2标准使用气:使用气体稀释装置(见6.6),用高纯氮气(见5.6)将标准气体(见5.1)稀
释至需要的浓度,可直接动态进样,也可将标准使用气注入聚氟乙烯(PVF)气袋(见6.5)中,
按样品测定步骤尽快分析。
5.3对溴氟苯标准气体:浓度为1μmol/mol,高压钢瓶保存,钢瓶压力不低于1.0MPa,可保存1
年(或参见标准气体证书的相关说明)。
5.4内标标准气体:推荐浓度为15~50μmol/mol;组分宜为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同位素物质或参
照其它挥发性有机物相关分析方法标准中的内标物,在本标准推荐条件下,应在乙醛和乙酸异丁酯
之间出峰;高压钢瓶保存,钢瓶压力不低于1.0MPa,可保存1年。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