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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docx

发布:2025-03-18约1.28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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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了落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推进学校的内部管理,提高教职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全校在编、合同制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

1.教学效果:

(1)能否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2)课程教学质量是否符合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要求;

(3)学生学习成绩是否达到学校要求或学科指导委员会的要求;

(4)教学成果是否得到省市级或以上奖励。

2.学科建设:

(1)是否参加各级学科竞赛;

(2)学科组织的各级学术研讨会情况;

(3)学科自主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以及课程修订情况。

3.教师学习:

(1)能否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培训任务;

(2)是否参加各级教育研究活动;

(3)是否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

4.学生管理:

(1)学生管理是否规范;

(2)对“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的情况;

(3)对学生家长联系工作的推进情况。

5.综合评定:

(1)是否履行工作职责;

(2)是否能够发挥专业水平,为学校和学科做出重要贡献;

(3)是否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突出的创新贡献。

四、考核方法

1.同级评估:

由同级评估组织专家组成,对教学情况、学科建设、教师学习、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网上评审,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结果。

2.学生评估:

通过学生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将成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3.督导评估:

与学生评估结合,由学校管理员和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派出的专家组成的督导组,对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进行抽样或全面检查,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核标准

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制定考核标准,参考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考核标准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为优秀,基本合格为良好,不合格为待提高。

六、考核结果

将各项评估结果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排名,排名前三名的工作人员将受到表彰,排名在优秀及以上的教职工将获得年度奖金和评优评先的荣誉称号,排名在基本合格及以上但未达到优秀的教职工将获得评定级别的奖金。

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聘任、工资涨幅的参考依据。对于未达到基本合格要求的工作人员,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七、考核周期

本考核方案所涉及的考核周期为一学年,即9月至次年6月。

八、考核程序

1.设定目标。

各部门、各教师在学年初确定本阶段工作目标。

2.开展工作。

各部门、各教师按照预定目的进行计划安排、业务操作、教学活动等。

3.对考核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利用同级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

4.汇总、分析各种评估结果,按照年度考核标准进行排名和评估。

5.根据排名确定表彰及奖励对象,整合考核结果,出具报告。

6.报告、总结考核结果,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九、考核总结

本考核方案将根据教学教育的需求和学生发展的趋势进行调整,并不断完善。学校还将充分发挥考核的积极作用,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推动学校的内部管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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