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都润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新乐市工业园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doc
审批意见:新环表[2015]13号
河北都润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报来的《河北都润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新乐市工业园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河北都润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新乐市工业园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位于新乐市工业经济开发区,西侧隔52米为京港澳高速公路,南侧隔43.5米为无繁公路,东临填埋场公路,北侧隔1.7米为河北华艺纤维素公司和农田,北侧隔260米为新乐市垃圾填埋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8°1952.59,东经114°4522.30。建设内容主要为埋地储罐5个(2个20m3汽油罐、2个20m3柴油罐、1个30m3埋地LNG储罐)、1个8m3CNG撬车、4台加油机、4台LNG加液机、4台CNG加气机。该项目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新乐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用地审查意见,新乐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选址意见,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规范建设防爆墙前提下,结合环评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1.28m3/d,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该项目加油机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标准。产噪设备安装在密闭房间、基础减震、隔声、设置绿化带,站内限速和禁鸣,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罐底残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新乐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罐底残渣由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三、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情况下的环境安全。
四、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允许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234t/a,NH3-N:0.019t/a,SO2:0t/a,NOX:0t/a,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石家庄市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排污权交易获得。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需经我局检查同意,方可进行试生产;项目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章
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