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新乐市食为先烤鱼店餐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四)
项目排污情况及环境措施简述:
1、废水: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市政管网。
2、废气:厨房燃料采用甲醇燃料,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出屋顶排气筒排放。
3、厨房垃圾和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垃圾转运站卫生处理。
4、采暖采用空调采暖。
审批意见
新环登[2015]03号
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研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新乐市食为先烤鱼店新建项目办理手续。项目位于新乐市育才北街东侧泰和小区门市,占用三层门市,一层和二层为饭店,三层为职工宿舍,东侧隔路为北美花园小区,南侧为河北农联社门市,北侧为富丽华布艺门市,东侧为泰和小区。项目总投资10万元,建设内容为营业面积240平方米,2个大灶,9桌。项目建成后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卫生间废水混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厨房垃圾和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垃圾转运站卫生处理;厨房燃料采用甲醇燃料,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出屋顶排气筒排放;采暖采用空调采暖。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经办人: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