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上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纸质包装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审批意见:新环表[2017]88号
新乐市上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报来的《新乐市上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纸质包装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乐市上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纸质包装袋生产线项目位于新乐市大岳镇东侧50米处,距离南大岳镇卫生院120米,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木板厂,西侧为福瑞印刷厂和空地,北侧为农田。建设内容为年产纸袋5000万个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及配套设施。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6万元,占总投资的3.0%。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结合环评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运营期该项目无废水产生,产生的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36m3/d,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绿化用水标准后排入10m3防渗蓄水池,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印刷工序采用环保型油墨,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15米排气筒”处理,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行业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密闭,加强通风措施,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产噪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纸、废ps版、废树脂版、废抹布、废油墨罐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纸集中收集后外售,废ps版、废树脂版、废抹布、废油墨罐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新乐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本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在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四、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允许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公章
经办人: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