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员工行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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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员工行政管理制度
1、餐厅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1次扣10元, 迟到3次以上取消当月满勤奖。
2、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电话、发短信等,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餐厅玩耍、 聊天。
3、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办理准假手续,经店长批准后方有效, 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如没有请假手续,则算做旷工,旷 工一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旷工三天开除。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办 理。
4、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要干净、整洁,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 怪服和拖鞋,女员工不留长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发、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 盛饭盛汤的服务员必须佩带口罩。
5、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 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及时向店长反映,登记后 再作处理。
6、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的卫生整洁。
7、服从上级领导分配,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岗位任务。
8、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互帮互助,积极主动的完成店长要求的其他各项餐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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