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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_T 1894-2023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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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894—2023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foodworkshopcentralized

processingarea

2023-12-11发布2024-06-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1894—2023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建设要求 1

6准入管理 3

7食品安全管理 3

8培训管理 4

9退出管理 4

10记录和文件管理 4

11监督与改进 4

12品牌建设 4

参考文献 5

DB36/T1894—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孔锋、黄宁、袁丽、杨希、欧阳倩、廖晓斌、黄鹤峰、冯烁涵、黄军根、魏波。

DB36/T1894—2023

1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要求、准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管理、退出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监督与改进、品牌建设。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建设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2956卫生间配套设备要求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32146.3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55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148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小作坊foodworkshop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m2,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且从业人员7人以下,依法依规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经营者。

3.2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foodworkshopcentralizedprocessingarea

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对区内食品小作坊实行统一服务和管理的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场所,以下简称为“集中加工区”。

4基本要求

选址与整体规划符合GB14881的规定。

5建设要求

5.1功能区建设

5.1.1办公服务区

DB36/T1894—2023

2

5.1.1.1办公服务区应具备动态信息发布、安保安防、环境维护、物业管理、投诉建议受理等功能。

5.1.1.2宜通过引入政务办理分中心或接入电子政务网上办理平台,为入驻生产经营者提供证照审批、行政审批等服务。

5.1.2生产区

5.1.2.1生产区有足够的空间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与安全生产要求。

5.1.2.2生产区应按照不同的食品类别及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布局,避免交叉污染。

5.1.3检验检测区

5.1.3.1检测检验实验室参照GB/T32146.3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

5.1.3.2通过自建或引进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能力应满足集中加工区内各类食品小作坊的需要。

5.1.4监控区

应配备监控室,对集中加工区周边、主要道路、通道、停车场等进行实时监控及录像。

5.1.5卫生间

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卫生间的配套设备符合GB/T12956的要求。

5.1.6停车场

应设置运输车辆停车场或划定停车位置,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5.2公用设施设备

5.2.1供排水设施

5.2.1.1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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