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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_T 3253.1-202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 第1部分:管理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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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253.1—202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

第1部分:管理要求

Productionstandardizationoffoodworkshop

Part1:Managementrequirement

2023-12-15发布2024-01-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253.1—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5/T325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的第1部分。DB15/T3253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管理要求;

——第2部分:通用卫生规范;

——第3部分:豆制品;

——第4部分:粉条;

——第5部分:熟面食;

——第6部分:生面食;

——第7部分:熟肉制品;

——第8部分:酱腌菜制品;

——第9部分:食用植物油。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晓莉、赵玉杰、王斌、徐晓强、刘洋、路佳宏、乌兰、李钩玄、张悦、聂晋彬、靳志敏、蒋柠、王海霞、刘曦娟、庞洁、赵伟、孙英、栗永乐、王鲜春、聂晓燕。

DB15/T3253.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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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

第1部分: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过程中设施设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检验、运输贮存、召回、生产管理、记录和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DB15/T325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77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food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来源:GB7718-2011,2.1]

3.2

散装食品bulkfood

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4设施设备

4,1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并便于清洗和消毒。

DB15/T3253.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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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设施设备应满足工艺流程的顺序,设备间应有一定间隙,有利于操作和检修;应注意设备间、设备与墙间的距离。

4.3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4,4应做好容器、工具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正常使用。

4.5如申请小作坊示范点,应符合DB15/T3252的规定。

4,6直接接触食品的设施设备还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5.1一般要求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7章的规定。

5.2包装

食品包装应能在正常的贮存、运输、销售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保护食品的安全性和食品品质。

5.3标签

5.3.1预包装食品

5.3.1.1生产食品进行预包装的,应符合GB7718的规定。标签应当标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登记证编号以及生产加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标签内容。

5.3.1.2标签标明的内容应当清晰、易于识别,并根据食品特点,在食品容器上采用印刷、贴标或挂牌等方式进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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