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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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 2016-00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其中傅涛先生通过???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本议案还须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五、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9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0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 亿元。
本议案还须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11 亿元。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 25,6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3,584 万元。2015 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
独立董事对本次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该预案将给予股东合
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
者利益,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还须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2015 年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
服务。报告年度支付其费用为 89.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1.60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 18 万元。
会议同意提请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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