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工作室质量管理手册(263.8kb) - 苏州实验中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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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名师工作室质量管理手册
(2013年9月--2016年8月)
工作室名称
目 录
1.苏州高新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稿)
2.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3.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4.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表
5.名师工作室周期性考核表
6.名师工作室三年(2013—2016年)工作规划
7.2013—2014年度工作计划
8.2014—2015年度工作计划
9.2015—2016年度工作计划
10.名师工作室活动情况记录表
11.各类活动汇总表
12.开课及课例分析情况汇总表
13.论文、论著发表汇总表
14.各类评比获奖情况汇总表
15.理论学习情况汇总表
16.开展学术沙龙、学术报告会情况汇总表
17.外出学习活动情况汇总表
18.创新活动汇总表
19.2013—2014学年度工作室小结
20.2014—2015学年度工作室小结
21.2015—2016学年度工作室小结
22.工作室三年工作总结
苏州高新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的界定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教师名字或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吸纳同一学科领域优秀中青年教师而组成的教师培训基地,是教师培训部门与教科研部门有关职能的延伸与补充,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推动,教师团体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团体。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组建意义
组建名师工作室,是为了建立全区中小学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新机制,发挥全区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全区优秀教师重要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教师的孵化地,提升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三条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
制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支持,促进名师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与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及其成员。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主要是培养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的名教师,开发、生成中小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具体职责如下:
(一)领衔人职能: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名师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教师称号能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教师,或在工作周期内获得上一级的荣誉称号。
(二)项目实施:名师工作室以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指导对象群体智慧为依托,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有相关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名师工作室进行的专题研究课题、项目由导师、学员商定,可申报各级各类立项或专题课题,也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但研究每年均有明显进展和成果。
(三)活动要求:
1.每月至少活动一次,可利用主题研讨、课例研究、读书沙龙、专家讲座、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好每一次活动,务求实效。每月活动结束后网上上报。
2.以工作室为单位,每年发表市级以上论文5篇,或省级以上3篇,开设辖区内公开课10节以上,其中领衔人开公开课2节以上。举行报告会或沙龙活动一次,领衔人成员听课平均不少于10节。
3.建立网页:在高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建立高新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特色网站。网站将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资源合成站和成果辐射源。网站的内容、质量、点击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名师工作室绩效的指标之一。
4.成果辐射:工作周期内,名师工作室教科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教育教学思想研讨会、报告会、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三章 产生办法
第六条 领衔人产生办法
(一)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质量高,科研能力强,在市内有较高知名度。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能协调好自身教学、行政、班主任等工作,有时间保证开展指导工作。
3.原则上为省特级教师、苏州市名教师。
(二)程序
1.个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审核,上报区教育文体局人事处。
2.区教育文体局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行政审核:区局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并发文公布。
第七条 成员产生办法
(一)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功底厚实,事业心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崭露头角。
2.区级以上公开课、学科把握能力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区级学科带头人。
3.学校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
4.年龄原则上为四十周岁以下。
(二)程序
1.个人直接向领衔人报名,领衔人确定初选名单,报区教育文体局人事处。50%学员必须是非本校教师,所有学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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